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大旺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监理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大旺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 2026-06-11
项目名称: 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大旺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监理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大旺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8984
招标公司: 烟台市福山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道路排水改造工程监理、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地区:山东 烟台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大旺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大旺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监理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大旺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8984
工程地址: 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
建设规模: 大旺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大街,西起福桃路与龙益路路口,经双龙路路口,在大旺路路口处向东南穿越王懿荣大街,后向东至王懿荣大街旁绿化带。拟建污水管道管径DN1000mm,线路总长1968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拆除及恢复、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基坑支护等。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烟台市福山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涛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单位: 烟台市福山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郝建富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烟台嘉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盛巍、孙一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0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第4开标室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A ** ** ** ** ** ** ** ** 89.14
B ** ** ** ** ** ** ** ** 89.0
C ** ** ** ** ** ** ** ** 89.43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烟台正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202500.0000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接到发包人开工通知之日起 90日历天内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交付
烟台市德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202500.0000 合格 响应招标文件
烟台市泰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202500.0000 合格 响应招标文件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烟台正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 龙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龙口市海岱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北河区域2#泵站压力管道改造工程监理
烟台市德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莱州市慢性病防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烟台市泰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 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西干渠、县府街等道路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2 G228国道至县府街连接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烟台正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市德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市泰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烟台正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 曲绍旭 监理员 37006025 市政公用工程
2 刘成丰 专业监理工程师 37020084 市政公用工程
3 孙平平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 (1)37029150 (1)市政公用工程
烟台市德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侯福胜 专业监理工程师 37004343 市政公用工程
2 唐晓仪 监理员 (1)1335**********0445(2)PF20140668 (1)/(2)/
3 林海涛 项目总监 37009564 市政公用工程
烟台市泰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 曹卫光 项目总监 37020797 市政公用工程
2 崔梅璇 监理员上岗证 VF20250052 /
3 朱清泉 专业监理工程师 VF20210075 /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无
七、公示时间: 2026-06-11 16:40:00 - 2026-06-14 16:40:00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补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