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保险部烟台地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 2026-06-12
项目名称: 烟台地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招标公司: 集团保险部
采购标的物: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项目地区:山东 烟台
招标信息
招标单位 集团保险部 项目名称 烟台地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招标联系人 无 手机 无
联系电话 无 联系邮件 zhaobiao@
招标邮箱 zhaobiao@ 联系人及电话 孙晓萍 吕惠 吴宁山查看完整信息 8806162
质保期 报名截止日期
竞标保证金信息
项目保证金 20000.00元 账户名称 山东新南铝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 233832812142 开户行 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备注
备注:竞价保证金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供应审计部招标联系人信息
标书联系人 无 办公电话 无
邮件 无
标书汇款相关信息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开户行 无 行号 无
标书收费标准 地址、电话 无
备注:标书费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描述
烟台地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1.00 批 山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业务询价及技术要求(烟台地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各保险公司:我集团下属单位拟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现面向各保险公司询价,具体情况如下:一、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1、公司名称:南山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保全信息:投保前提供营业执照、交易合同、民事起诉状、网络查控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等案件相关资料。二、保险方案1、基本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因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裁判、调解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2、保额:全年投保案件保额(即申请保全的金额)约1.68亿元(以实际投保为准)。3、免赔:无。4、每单最低保费:不超过500元。5、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至保全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时终止。 6、凡是保险人出具的保函、保单被烟台市各级人民法院认可的,保险人均需进行承保;若烟台市以外的法院也认可保险人出具的保函、保单,保险人也需承保。7、被人民法院驳回的诉讼保全申请,保险人需全额退还保费。8、保险人在龙口需有属地机构,对于南山集团及各下属企业提出的所有案件,凡保险人核保审核通过的,均需承保,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保,如遇紧急情况可在未收到保费或投保单盖章情况下出具保单、保函,以满足投保企业诉讼时间要求为第一原则。9、本次询价确定的保险方案、费率、手续费比例等适用于南山集团及下属所有企业。三、保险条款保险条款中的承保范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应与附件一中相应的内容在含义上保持一致;当保险条款内容与上述“保险方案”有冲突时,以“保险方案”约定为准。正式生成保单时,未经我部允许,不可添加特别约定。四、报价要求1、报价人在完全响应此询价文件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中进行“净费率”的报价,公式为:净费率=费率*(1-含税手续费比例),具体如下:(1)净费率单位为‰,净费率是进行报价评选的唯一标准。(2)手续费比例不得低于含税保费的36%,且中标保险公司需向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支付。(3)手续费是以保单中载明保费或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为基数乘以手续费比例进行计算的结果(当保单中载明保费与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存在差异时,以高者为准)。2、报价人需根据集团公司采购要求,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线上报价前(2026年6月20日)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根据不同保费划分不同标准,本次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在完成本次投标工作后退还。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山东新南铝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账 号:233832812142联 行 号: 查看完整信息、报价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保险费率、手续费比例等必须合法、合规,不违背相关监管规定。4、报价人须是经中国银保监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5、报价人或其上级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6、报价人在中标后,必须自主承保,具有独立承保、理赔和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不能出现中标公司签单,实际业务由其他机构提供承保、理赔等技术支持的情况,否则我司将立即退保且报价人不得再参与任何南山保险项目。7、报价人在竞价过程中,不得因任何理由进行恶意拉低价格、蓄意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报价的操作,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我司经济或声誉损失、扰乱工作秩序,由报价人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退出南山保险报价人白名单”等措施进行惩罚。8、保险公司在中标后,需在我司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整理形成对本保险项目进行约定的《保险信息确认书》(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附件二),并正式加盖公章后提交我司。五、承保要求1、报价人在中标后,必须根据到期日要求、自主规划时间、提前向南山发出提交投保资料、支付保费等要求,并保证在南山要求的业务到期日(或当期保单到期日)前完成投保、出具正确保单;如非因南山提交投保资料、支付保费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未按期投保或脱保,将不得再参与下一期南山保险项目的招标、承保。2、南山投保企业在上述到期日前三天即完成保费支付和投保资料提交、但因保险公司原因未在到期日出单的情况下,视为保险生效,对于出现的风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按本方案约定正常理赔。六、保密要求本保险方案仅可用于各保险公司参与本保险项目报价及承保等相关工作,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方案的任何内容以及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情况信息,以及通过本保险方案和参与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活动而获知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联系人:孙晓萍 吕惠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8806162附件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条款》附件二:《南山集团保险信息确认书模版》 南山集团保险业务部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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