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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2026年06月至07月政府采购意向-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眼底激光治疗仪维保项目

  •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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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2026年06月至07月政府采购意向-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眼底激光治疗仪维保项目

招标公司: 泰安市中心医院

采购标的物: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眼底激光治疗仪维保项目

项目地区:山东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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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眼底激光治疗仪维保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2026年06月至07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眼底激光治疗仪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 13.9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眼底激光治疗仪维保项目。 2、项目概况:对医院中心院区眼科眼底激光治疗仪进行维保。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整机全保,含激光腔、导光纤维、激光滤镜、裂隙灯等,提供所有人工及零部件的维修和更换。 4、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在合同金额、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考核情况续签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预计采购时间: 2026-07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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