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邮区中心安检门及场院巡视环节安防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 2026-07-29
项目名称: 潍坊市邮区中心安检门及场院巡视环节安防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
项目地区:山东 潍坊
潍坊市邮区中心安检门及场院巡视环节安保
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近期将启动潍坊市邮区中心安检门及场院巡视环节安保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在采购前就资质认证要求、产品核心功能技术指标以及团队核心成员的资质业绩等要求进行公示,如果潜在投标人对公告资质内容存疑,可在公告截至时间内,通过受理渠道进行问询。
一、公示关键资质
(一)资质认证要求
1.(废标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废标项)投标方报价前必须要现场进行场地查勘和业务摸底,时间不少于1天,并提供踏勘证明。
3.(废标项)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自身适用税率。
4.(废标项)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依法纳税,近3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5.(废标项)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废标项)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废标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8.(废标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9.(废标项)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0.(废标项)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11.(废标项)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二)产品核心技术功能指标要求
无。
二、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7月30日至8月1日
三、公告受理渠道
项目公告受理邮箱:jnyqzxj0531@163.com
项目公告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备注:如需提交详细问询信息的,请填写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公告受理邮箱。
附件1: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潍坊市邮区中心安检门及场院巡视环节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厂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详细情况描述:
日期
(此处应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