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华丰伟业缅甸达吉达项目测温仪表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8-02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华丰伟业缅甸达吉达项目测温仪表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C-0713-2026B0563
招标公司: 青岛华丰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山东 青岛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C-0713-2026B0563
青岛华丰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缅甸达吉达项目测温仪表材料,计划使用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缅甸达吉达运维项目
2、采购范围:详见附件清单
3、采购数量:详见附件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2
3
4、 交货时间: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货期,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 交货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青岛港、上海港,发货前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 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公告要求,全新原装正品,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书齐全。与甲方所需的品牌、型号、数量一致。如有型号变更,需标注,并保证功能、质量与原型号一致。不接受其他品牌替换。
7、 质保期:到货签收日期开始为期壹年。
8、 报价有效期:90天
9、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含中国电建财务公司承兑)、电建融信或其他供应链方式支付。电建融信或其他供应链方式支付的由需方配合供方通过电建融信或其他供应链方式取得低成本融资。供方应对上述支付方式予以配合,因配合不积极导致的付款延迟,责任应由供方负责。拟付款条件:货到查验通过后45天内全额付款。
10、包装要求:符合国际、国家及项目所在国的有关环保、质量及海运出口包装要求,根据产品特性做好防水、防潮、防霉、防锈、缓冲、防尘、防静电等防护包装,确保包装符合防潮,防震,箱内货物固定完好,胶合板打包装,并提供包装照片。
11、报价原则:本次报价单 请根据条款9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商务无偏离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付款方式偏离。
1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整体采购,一轮报价,开启后后选择经专家评审的最低价供方为首选供应商。注意:一轮报价时各响应方需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index)完成报价(本次报价为全流程报价,请供方提前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熟悉报价操作步骤,如报价前由于供方不了解报价操作步骤导致报价失误的由供方自行承担)。报价之前供方需完成所有的材料澄清工作,成交后因各种原因要求涨价或拒签合同,将取消成交资格,情形严重的,将被纳入限制供应商名录。
13、报价表:详见采购附件,报价文件需包含 签字盖章PDF版本以及可编辑的报价表 。
14、其他: 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对于采购人因项目需要部分货物需单独发运或因发运管控导致货物需延迟发运等特殊情况,须中标人予以配合。中标人发货前须按采购清单向采购人提供足以识别货物型号、数量、规范包装的照片。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要求参与报价供方具备提供本次采购物资的能力。
2、本项目要求响应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正规增值税 专用发票 。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5、本项目响应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注册为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的供应商。
6、响应人不得为中国电建及山东电建三公司限制供应商名录内。
7、参与报价供方应保证报价物资渠道正规,中标后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所供产品的正规采购渠道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授权书、经销授权证明、清关单据等(适用于进口产品)。
三、采购文件
3.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3.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评审办法;
(3)合同模版及附件;
(4)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5)需求一览表(采购清单);
3.2 采购文件的澄清
3.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阳光采购网()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3.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阳光采购网()公布。
3.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3 采购文件的修改
3.3.1采购人以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
4.1 响应文件的组成
4.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报价表
(5)商务偏差表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报价
4.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4.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4.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1款的有关要求。
4.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文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青岛华丰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鸿泰大厦C座
邮 编: 266000
联 系 人: 徐震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xuzhen@sepco3.com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xuzhen@sepco3.com
七、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青岛华丰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查看完整信息)提出投诉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华丰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6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