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虎山镇桥南头村山上平房四间,林下地10亩对外出租(二次)拍卖公告
- 2026-09-14
项目名称: 岚山区虎山镇桥南头村山上平房四间,林下地10亩对外出租(二次)拍卖公告
招标公司: 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桥南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项目地区:山东 日照
岚山区虎山镇桥南头村山上平房四间,林下地 10 亩对外出租(二次)拍卖公告
受 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桥南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定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 11 : 00 在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虎山镇分中心举行租赁权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位于虎山镇桥南头村,山上平房四间,林下地 10 亩,租期五年,起拍价为 10000 元 / 年,竞买保证金为 10000 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1 、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转为第一年的成交款,不足部分需在五日内付清,其他租约年租金一年一交。
3 、租赁管理期间,林下地用途仅限养殖,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遵循委托人规划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营过程中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等人身、财产损失;或因经营活动违法造成不良后果的,与委托人无关,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 、拍卖成交后,用水用电问题,可向委托人协调解决。
5 、买受人在租赁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所有税费、水电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擅自以所成交标的财产进行抵押或担保。
6 、租赁管理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在场地内进行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如需添置临时附着物,需经过委托人同意,并待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或无偿清除,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租赁管理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如有补偿,拍卖成交前的土地及所有附属物赔偿款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添置的附属物赔偿款归买受人所有,且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8 、租赁管理期间,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进行转租,待合同期满后,及时无偿腾空、清除地上附着物并归还标的,如逾期则归委托人所有。
9 、合同期满后,若重新进行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10 、竞买人请在报名前自行向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桥南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咨询具体租赁事宜(张守朴 查看完整信息 )。
四、竞买手续办理:
1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 202 6 年 9 月 21 日 17:0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 100 00 元)以网银转账方式 ( 不得使用现金转账)缴至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山官山支行,户名: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账号: 8查看完整信息2254 ),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 桥南头村竞买保证金 ”, 竞买保证金的提交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2 、 竞买人请于拍卖会当日 202 6 年 9 月 22 日 11:00 前 ,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到 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虎山 镇分中心 办理竞买手续。
3 、报名所需材料:( 1 )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 )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 1 5863335015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三路与太平岭路交汇处金泰园沿街
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 202 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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