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水镇寨子村,范王村村民还迁项目污水,道路,路灯等室外配套工程需求公示
- 2026-09-14
项目名称: 沣水镇寨子村,范王村村民还迁项目污水,道路,路灯等室外配套工程需求公示
招标公司: 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室外管网、金融服务、污水道路路灯等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地区:山东 淄博
[经开区] 沣水镇寨子村、范王村村民还迁项目污水、道路、路灯等室外配套工程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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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沣水镇寨子村、范王村村民还迁项目污水、道路、路灯等室外配套工程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沣水镇寨子村、范王村村民还迁项目污水、道路、路灯等室外配套工程,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其中沣水镇寨子村、范王村村民还迁项目污水、道路、路灯等室外配套工程,预算金额为1699290.24元。
二、 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寨子村、范王村道路、围墙拆除和室外管网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工程地点:淄博市经济开发区。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 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天:自 2026年9月15日 起,至 2026年9月17日 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6年9月18日 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 采购人信息: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洋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汇沣路1号
电话(传真):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张店区世纪花园13组团121号办公楼四层405室
联系人: 巩秀华
电话(传真) : 查看完整信息
3. 监督机构: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复兴路与重庆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 姬连庆
电话(传真) : 查看完整信息
需求公示电子件(1).docx
需求公示电子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