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路(圣阳街-南苑街),南苑街(正阳路-学院路)建设工程施工集采任务
- 2026-10-31
项目名称: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路(圣阳街-南苑街),南苑街(正阳路-学院路)建设工程施工集采任务
招标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项目地区:山东 潍坊
第一章 询价公告
寿光市北海路(圣阳街 -南苑街)、南苑街(正阳路-学院路)混凝土采购 已具 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供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寿光市北海路(圣阳街 -南苑街)、南苑街(正阳路-学院路)混凝土采购
1.2 采购人: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
1.4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路(圣阳街 -南苑街)、南苑街(正阳路-学院路) 道路 建设工程 。
1.6 成交分供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报价表中材料及货到指定地点的一切税、运费、装卸等所有费用,详见报价表 。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2 日内,根据现场进度开始供货。
2.3 交货地点: 寿光市北海路、南苑街项目施工现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混凝土质量应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2011)、《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和《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2009)等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进行生产和控制,产品质量应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
3 分供商资格要求
3.1 分供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 、 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资质 。
( 2)财务要求: 提供近 2年企业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3)业绩要求: 提供近 2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 4)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3.2 分供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其他: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公开询价采购活动的单位, 请于 2026年 10 月 31 日 10 时 0 0分至2026年 11 月 2 日 10 时 0 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登录 “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的本工程(服务)公开询价公告自主报 名后至 2026年 11 月 5 日 10 时 0 0分 免费下载公开询价文件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 询价 文件。
4.2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5 日 10 时 0 0分 (北京时间)
4.3报价答疑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4 日 10 时 0 0分 (北京时 间)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5 日 10 时 0 0分 ,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161号天马中心广场33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 询价 ”方式, 询价 以上传至 “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 询价响应 文件为准, 报价人 在 询价截止 当日采用邮寄方式将纸质版 询价响应 文件邮寄至招标人开标地址。
7 支付条款
节点 1-过程结算款:甲乙双方每月30日进行当月的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对账完成且乙方提供与对账金额等额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批次对账金额75%。
节点 2-验收进度款:供货全部结束且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全部对账金额的的85%。
节点 3-结算进度款: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核值的97%。
节点 4-质保金: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3%,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并在工程缺陷责任期 ( 一年 ) 满后,根据发包人出具的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明或交接证明无息付清。
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小于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才恢复支付,且乙方不能以此为由停止材料供应。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若工期延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甲方受到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处罚,由乙方承担建设、监理等单位处罚的违约金,并在材料款中扣除。
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 13%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才恢复支付,且乙方不能以此为由停止供货。
8 其它
若因供货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甲方受到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处罚,由供货方承担建设、监理等单位处罚的违约金,并在材料款中扣除。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联 系 人: 徐先生 、 戴先生
地 址: 寿光市北海路、南苑街建设工程项目部
电 话: 186 1535 9748 、 178 6123 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