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兖州工务段第二批小型养路机械设备成交候选人公示变更[2026-JN-WZ-02-26YY-223]
- 2026-11-02
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兖州工务段第二批小型养路机械设备成交候选人公示变更[2026-JN-WZ-02-26YY-223]
招标公司: 兖州工务段
采购标的物: 小型养路机械设备
项目地区:山东 济宁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兖州工务段第二批小型养路机械设备流标公示(项目编号: 2026-JN-WZ-02-26YY-223)
1、项目名称/编号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兖州工务段第二批小型养路机械设备 (项目编号: 2026-JN-WZ-02-26YY- 223 )
2、公示内容
华夏高铁技术有限公司、临沂铁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经复审评审委员会一致通过,否决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包件 2流标。
3、公示期
公示发布时间 2026年 11 月 2日至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6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以异议函件 的 形式向 采购人 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逾期 采购人 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 , 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 六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 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加盖单位公章 , 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 , 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 , 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 采购人 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兖州工务段
地 址: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东环城路117-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6楼(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邢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3162814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