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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25年泰安市泰山景区客运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5-28

项目名称: 【泰安】2025年泰安市泰山景区客运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NJN2025-010

招标公司: 泰安市泰山景区客运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车辆保险服务第三者责任险营运车辆交强险

项目地区:山东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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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泰安市泰山景区客运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 年泰安市泰山景区客运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06 月 1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NJN2025-010

交易编号: JQ-SHZC-250428-01

项目名称: 2025 年泰安市泰山景区客运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预算金额: 260 万元,其中 A 包 80 万元, B 包 140 万元, C 包 40 万元。

最高限价: A 包控制价为: 100 元 / 座; B 包控制价:执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关规定; C 包控制价:执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关规定。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段, A 包为泰安市泰山景区客运有限公司营运车辆承运人责任险采购项目, B 包为泰安市泰山景区客运有限公司营运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采购项目, C 包为泰安市泰山景区客运有限公司非营运车辆车损、第三者商业险、车上座位险、交强险采购项目。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报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价单位可同时参与三个包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自 2025 年 05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06 月 05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3. 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ca_apply/ca_apply.html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400-998-0000 。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 06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经理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泰安市泰山景区客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监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泰安市天外村 9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久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泰安市迎胜东路鲲鹏教育后院(自来水公司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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