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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工程黄河钻井总公司泥浆泵等报废资产处置-竞价公告

  • 2025-06-06

项目名称: 胜利工程黄河钻井总公司泥浆泵等报废资产处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XSJJ20250606-005

招标公司: 胜利工程黄河钻井总公司

采购标的物: 叉车等报废资产处置泥浆泵等报废资产处置

项目地区:山东 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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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工程黄河钻井总公司叉车等报废资产处置 -竞价公告

接受胜利工程黄河钻井总公司委托,定于2025年06月13日15时30分在设备调剂租赁服务网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平台对胜利工程黄河钻井总公司叉车等报废资产处置进行在线公开竞价处置。有意竞买者请按照平台和公告相关要求办理报名登记、保证金缴纳等相关手续。

一、基本信息

1.竞价编号:XSJJ20250606-005。

2.项目名称:胜利工程黄河钻井总公司叉车等报废资产处置。

3.资产处置方:胜利工程黄河钻井总公司。

4.委托代理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

5.业务联系人:

竞价业务咨询联系人:

处置业务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仪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 邮件: sinopeclwq@163.com 电 子邮件: yihl889.ossl@sinopec.com

6.处置项目信息:

序号 处置资产 数量 计量单位 开盘价(元) 保证金(元) 清理期限(工作日) 备注

1 泥浆泵等 9 项 450000 90000 7个工作日

7.标的物明细及说明

7.1 标的物明细,详见附件: 标的物明细-胜利工程黄河钻井总公司泥浆泵等报废资产处置 9项 .xlsx .

7.2 标的物说明: 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清单和图片仅供竞价客户参考,标的物数量、品种、规格、品质、真伪与实物不符的以现场指认实物为准,不保证标的物的使用性和完整性,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

8.标的物瑕疵免责说明

8.1 标的物按现状竞卖和交付,竞价客户在竞价前务必亲自去标的物所在地现场了解察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价行为,一旦作出竞价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8.2 标的物为已使用过的废旧资产,资产处置方不对标的物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后,无论中标客户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用途,资产处置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现场踏勘说明: 1)请踏勘人员佩戴好口罩,随身携带身份证,由于需要进施工场地,入场人员需自备安全帽、工服、工鞋。2)请踏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后,联络联系人并听从其相关的组织安排进入现场,进行有序踏勘。因客户原因错过、耽误看货时间,不再组织看货,造成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3)所踏勘设备均为残体,不能再次使用。

踏勘时间:2025年6月 11日09:00-11:00

踏勘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固邦公司(东二路,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东边)

踏勘联系人:尹主任 查看完整信息

现场踏勘相关附件:(详见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10.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15时00分

11.竞价时间范围:2025年06月13日15时30分至2025年06月13日16时30分止(延时的除外)

二、本场竞买须知

1. 客户范围:面向社会企业(非自然人)进行处置,其经营范围须含有再生资源回收或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且未被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禁止或限制参与竞价活动。

2. 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竞价方式:网上公开竞价(网址:/OBPS)。

4.竞价要求

4.1 竞价客户在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平台须仔细阅读电子《现场踏勘确认书》内容,并确认同意后方可参与项目竞价。《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

4.2 本次竞价无保留底价,当最高报价未达到开盘价时,该项目所有报价不发生效力。

4.3 成功报名且按竞价公告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客户,方可获得本次交易报价资格,报价最高者中标(项目竞价结果须公示无异议后,以发出的《竞价结果通知书》为准)。

4.4 本次竞价活动设有延时出价功能,即距离竞价结束3分钟内,如竞买人有新的出价,竞价结束时间将在原出价时间基础上延时3分钟。

5.报价要求:客户所报价格为标的物处置价格,含税,税率13%(或3%)。标的物交接及清理过程中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吊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全环保费等)由中标客户自行承担,客户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6.本项目竞价结束后,竞价结果须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竞价结果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发出的《竞价结果通知书》为准。

7.中标价款的缴纳

7.1 项目竞价成交后,由标的物所属单位与中标客户签订《资产处置合同》。

7.2 中标客户须在收到《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额中标价款至标的物所属单位账户。

7.3 中标客户缴纳中标价款时,必须以中标客户名称进行缴款,禁止以他人名义进行缴款。若以他人名义缴款或误操作造成错误打款,中标客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缴款。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可取消中标客户的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处置权,中标客户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禁止该中标客户参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的废旧资产处置业务12个月。

8.1 中标客户放弃中标资格的(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的除外)。

8.2 在发出《竞价结果通知书》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17:00时前未全额缴纳货款的。

8.3 中标客户在接到合同签订通知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无故未完成合同签订的。

9. 中标客户应按照竞价公告及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标的物的交接与清理;中标客户未能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标的物交接与清理的(标的物所在单位认可的情形除外),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禁止该中标客户参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的资产处置业务6个月。

10. 累计2次被禁止参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的废旧资产处置业务的客户,将永久禁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废旧资产处置业务市场。

11.中标客户在标的物交接清理过程中,须遵守中石化和标的物所在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标的物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中标客户参与清理施工的人员中,监护人须持有中石化系统培训取得的作业许可相关证书,其他施工人员须持有相关有效资格证件。

12. 中标客户在标的物清理施工过程中,须整体吊装标的物,现场严禁动火切割,施工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注意现场施工安全。

13. 对于标的物处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弃物,由中标客户全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 标的物可能会被非处置物资或其他无关杂物遮挡,影响吊装拉运,由客户自行现场踏勘确认,拉运过程中自行清理无关物资,并自行承担清理费用。

15. 中标客户须遵循当地民风民俗,标的物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工农关系等纠纷,由中标客户自行负责解决。

16. 中标客户未在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标的物交接与清理的,资产处置方及资产所在单位不保证标的物存放状态及完整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17. 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澄清说明事项均以设备调剂租赁服务网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平台(网址:/OBPS/)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及时登陆查看,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三、通用竞买须知

1. 竞价客户(购买人,下同)均须是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价客户应当配备设备调剂租赁服务网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平台(以下简称“ESP平台”)交易员,交易员应当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终端设备并熟练掌握ESP平台相关系统和功能的使用操作方法。客户因自身员工使用系统及功能操作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运营分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客户每次参加项目竞价,均须根据项目竞价公告要求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如竞价成交,中标客户的竞价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3. 竞价成交后,如中标客户的履约保证金额度低于竞价资产成交总价(按含税单价成交的,按照成交时的预估总价计算)的3%的,中标客户应按资产运营分公司要求于2个工作日内补交保证金。若中标客户未足额补缴履约保证金,则该客户无法参与ESP平台的其他任何竞价活动,且资产处置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取消该客户的中标资格。若中标客户被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客户已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 平台服务费

本平台按处置资产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中标客户收取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超额累进制):

成交金额范围 服务费比例

< 10 万元(含) 3.0%

10 万元 — 100 万元(含) 2.5%

100 万元 — 500 万元(含) 2.0%

> 500 万元 1.5%

平台服务费计算示例如下:

假设一次处置成交金额为600万元,平台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平台服务费=10*3%+(100-10)*2.5%+(500-100)*2%+(600-500)*1.5%=12.05万元

假设一次处置成交金额为300万元,平台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平台服务费=10*3%+(100-10)*2.5%+(300-100)*2%=6.55万元

假设一次处置成交金额为60万元,平台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平台服务费=10*3%+(60-10)*2.5%=1.55万元

假设一次处置成交金额为6万元,平台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平台服务费=6*3%=0.18万元

(1)按含税总价成交的,待标的物交接完毕后,资产运营分公司按照收费标准以成交总金额计取平台服务费。

(2)按含税单价成交的,待标的物交接完毕后,资产运营分公司按照收费标准及实际结算金额计取平台服务费。

(3)资产运营分公司在收取平台服务费后,向中标客户开具服务费发票。

(4)资产处置方完成项目发货登记后,中标客户须在接到确认平台服务费短信后48小时内,按短信内容核实平台服务费金额并在ESP平台系统进行确认。中标客户如对短信告知的平台服务费金额有异议,须在接到前述短信后48小时内向资产运营分公司提出异议。若中标客户未在前款规定时间内对平台服务费进行系统确认且未向资产运营分公司提出异议的,资产运营分公司将按短信告知金额收取平台服务费。

(5)平台服务费由资产运营分公司从中标客户所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冲抵平台服务费的,中标客户最迟应在资产运营分公司发起补交通知的48小时内补足,如未补交,资产运营分公司有权暂停其在ESP平台的交易资格直至其足额支付平台服务费。

5. 资产处置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对竞价资产的开盘价、最低加价幅度、竞价交易相关时间等在竞价开始之前进行修改,竞价客户应当予以充分理解并加以注意。竞价成交后,中标客户不得以前述信息在竞价前改变为由不接受竞价结果。

6. ESP平台涉及的所有时间均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距竞价开始时间、距竞价结束时间、报价时间等。

7. 因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由于发生各种故障(故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计算机或网络服务器及相关设备等故障),或是遭到计算机病毒侵袭、被网络黑客攻击等原因,使得ESP平台出现无法正常开展资产处置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或竞价终止、中断、提前结束以及竞价时间异常等)的情况或是出现数据泄露、数据遗失等情况,造成相关主体损失的,资产运营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ESP平台出现无法正常开展资产处置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或竞价终止、中断、提前结束以及竞价时间异常等)或是出现数据泄露、数据遗失等情况,造成相关主体损失的,资产运营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因本须知第7条、第8条所列的故障及原因造成ESP平台无法正常开展资产处置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或竞价终止、中断、提前结束以及竞价时间异常等)的,资产运营分公司有权视情况判定此次交易活动是否有效,并以公告方式告知此次交易活动相关主体。资产运营分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择期延时竞价、择期重新竞价、终止项目等。

10. 因竞价客户自身终端设备问题、自身网络存在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与资产处置交易活动的,其后果由相应客户自行承担,资产运营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若竞价客户从事按照国家、地方要求应当取得环保、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等许可、备案审批手续的经营活动,则竞价客户必须确保自身已按国家、地方要求办理并取得了相应许可、备案审批手续,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经营资格。因竞价客户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未按国家、地方要求办理并取得相关许可、备案审批手续或是存在其他资质不符合国家、地方要求的情形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及责任由竞价客户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资产运营分公司承担责任的,资产运营分公司有权就自身遭受的损失向相应竞价客户追偿。

12. 参与ESP平台竞价的客户须熟知和接受《资产运营分公司废旧资产处置客户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资产运营分公司废旧资产处置客户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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