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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郯城县公安局监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 2025-06-06

项目名称: 【临沂】郯城县公安局监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DGP37查看完整信息000027

招标公司: 郯城县公安局

采购标的物: 食堂食材

项目地区:山东 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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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公安局监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 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郯城县公安局监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 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5 - 07 - 01- 09: 3 0:00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查看完整信息000027

项目名称: 郯城县公安局监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 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35 万元

最高限价: 135 万元

标包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A

监管大队食材供应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供应商应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六个月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监管部门的抽检报告;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6 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并下载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产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5 万元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 投标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供应商应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六个月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监管部门的抽检报告;(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 网站截图 ) ; ( 6 ) 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并下载招标文件。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产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 ( 9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 5 年 6 月 9 日 00时00分 至 202 5 年 6 月 13 日 23时59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 2)投标人须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完成注册。

注: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相关网站或平台,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等资料,以及未成功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的,责任自负。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 5 年 7 月 1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 5 年 7 月 1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 招标 文件。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郯城县公安局

地 址:临沂市郯城县 北环路 33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郯城九相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 57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九 、监督单位电话

联系方式:郯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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