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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山东源发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2025-09-05

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山东源发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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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源发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开彦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南湾)案【2025】322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425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5月2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64250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的仲裁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二办综合服务大楼C203室(联系人:戴小姐,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bmzz/rlzyj/xxgk/qt/tzgg/index.html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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