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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蓬莱区调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蓬莱区调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9-09

项目名称: 【烟台】蓬莱区调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蓬莱区调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标的物: 调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地区:山东 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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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区调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蓬莱区调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蓬莱区调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8155

工程地址: 蓬莱区

建设规模: 11 座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烟台市蓬莱区水源工程运行维护中心

联系人: 刘军杰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单位: 烟台市蓬莱区水源工程运行维护中心

联系人: 刘军杰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汝浩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烟台市蓬莱区盛润供水有限公司 24.2 21.5 26 22.8 20 23.2 21.6 22.76 48.98 10.4 82.14

山东金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3.6 23.1 15.5 23.1 18.6 18.7 20.9 20.5 48.97 10.2 79.67

山东源润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23 21.9 20.6 22.9 20.4 18.8 21 21.23 48.99 8.1 78.32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烟台市蓬莱区盛润供水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 1105097.9700 合格 合同签订,接招标人开工令后开工,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

山东金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 1104910.8700 合格 70

山东源润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 1105890.7800 合格 60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烟台市蓬莱区盛润供水有限公司

1 蓬莱区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2 丘山谷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

3 蓬莱区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山东金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源润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烟台市蓬莱区盛润供水有限公司

山东金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源润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烟台市蓬莱区盛润供水有限公司

1 李宁宁 材料员 SGL20223701217 /

2 潘静 注册电气工程师 SGL20223701210 /

3 陈静 质检员 SGL20223701232 /

4 刘登亮 技术负责人 鲁水安B20170000344 /

5 付同贺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鲁2372006202409776

6 宋希成 安全员 鲁水安C20230000922 /

7 李晨曦 资料员 SGL20223701163 /

山东金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 崔解放 技术负责人 鲁220501433300387 /

2 赵颖 其他;项目经理 (1)鲁23720查看完整信息(2)鲁水安B20210001323 (1)市政公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2)/

3 徐晓云 安全员 鲁水安C20230000870 /

4 赵帅帅 注册电气工程师 SQX20243701084 /

5 庞颖 质检员 SGL20233700878 /

山东源润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1 周广宁 安全考核证 鲁水安C20200000210 / 已缴纳

2 孙李娜 注册建造师 370883查看完整信息 / 已缴纳

3 刘虎 质检员 SQX20253700010 / 已缴纳

4 胡兴芬 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水利工程/工程师 水利工程 已缴纳

5 黄丽 其他 鲁23720查看完整信息 水利水电工程 已缴纳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七、公示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15:00:00 - 2025年09月12日 15:00:00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十、评审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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