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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潍坊市潍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所属位于潍城区向阳路202号1处房产3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 2025-09-10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潍坊市潍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所属位于潍城区向阳路202号1处房产3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CQJY-WCH-2025-0011

招标公司: 中国共产党潍坊市潍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采购标的物: 房产3年租赁权项目

项目地区:山东 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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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潍坊市潍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所属位于潍城区向阳路 202号1处房产3年租赁权项目 , 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CQJY-WCH- 2025 -00 11

二、项目名称 : 中国共产党潍坊市潍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所属位于潍城区向阳路 202号1处房产3年租赁权

三、标的资产内容

中国共产党潍坊市潍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所属位于潍城区向阳路 202号1处房产3年租赁权 ,建筑面积约 27平方米 ,出租底价为 36000 元( 12000 元 /年),竞买保证金 10000 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1、 意向承租方须为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 承租 方须承诺,竞买标的成功后,不得用于餐饮行业。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5年9月9日 至 2025年9月22日 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 中国共产党潍坊市潍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所属位于潍城区向阳路 202号1处房产3年租赁权项目 挂牌(竞价)出租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 “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 2025年9月22日 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至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

时 间 : 2025年9月18日 — 9 月 19 日

地 点:房产所在地现场展示

联系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段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丛先生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5年9月23日 上午 9:00 -9:30,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 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 、意向 承租 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并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 租赁 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和全面了解,如有不了解之处,可电话咨询出 租 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旦申购成功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 租赁 的所有内容及程序, 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在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任何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承租方自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公司签署《成交通知书》;(2)承租方需成交当日内将成交价款3%交易服务费交至指定账户,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 、 租赁 房产必须按要求依法使用, 承租方 应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执行期间, 承租方 为 出租 房产的实际管理人,如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问题和损失全部由 承租方 自己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 须接受出租方管理,严禁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因 承租方 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 承租方 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及 产权方单 位追偿,所交纳的使用权租赁费、交易 服务 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4、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责任纠纷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费用,租赁到期时,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5、在租赁期限内,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租赁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将房屋交还出租方。

6、租赁期内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剩余租赁费全额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享有。如遇国家政策变动,须征收上述租赁资产,承租方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终止, 承租方 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房屋, 出租方按照合同剩余期限退还剩余租赁费,承租方发生的损失等与出租方无关。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丛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公司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 2289号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

中国共产党潍坊市潍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所属位于潍城区向阳路202号1处房产3年租赁权项目挂牌(竞价)出租文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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