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山东龙信监测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自行检测外委项目

  • 2026-01-09

项目名称: 环境自行检测外委项目

招标公司: 山东龙信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环境自行检测外委项目

项目地区:山东 烟台

免费查看原文

招标信息

招标单位 山东龙信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环境自行检测外委项目

招标联系人 无 手机 无

联系电话 无 联系邮件 zhaobiao@

质保期 报名截止日期

招标邮箱 zhaobiao@

竞标保证金信息

项目保证金 5000.00元 帐户名称 山东新南铝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 233832812142 开户行 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备注

备注:竞价保证金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供应审计部招标联系人信息

标书联系人 无 办公电话 无

邮件 无

标书汇款相关信息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开户行 无 行号 无

标书收费标准 地址、电话 无

备注:标书费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描述

裕龙港务、储运环境自行检测外委项目 1.00 套 1、项目名称:裕龙港务、储运环境自行检测外委项目2、项目概况根据监测时间、时限任务要求,适当调整人员数量以保障监测任务及时完成《裕龙港务、储运环境自行检测外委计划》中的分析项目,分析项目包括检测计划内海水、沉积物、生态资源调查、土壤测等,具体分析项目及频次详见附件。3、资格要求1)受托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司注册时间满足三年及以上,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相应环境检测服务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并在山东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注册。2)受托方必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具备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所承担的检测项目包含于证书所附的“检测能力范围表”,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参数不允许转包、分包(特殊项目除外),并不得公布采购方任务信息,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一切损失由受托方承担。3)受托方至少具备20名以上从事采样分析等环境检测工作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要求人员结构较为稳定,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安全操作流程。4)受托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受托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及行政处罚记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受托方应按国家行业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中要求的采样方法、检测方法、仪器校验周期等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合法性。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3份纸质报告和1份电子扫描报告)向委托方交付技术服务成果及资料,并对所提交技术服务成果的质量终身负责。就技术服务成果及资料的有关内容,接受委托方的咨询。5、受托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常规内容(采样方式、采样日期、采样地点、检测地点、检测日期等);②检测内容、检测项目及方法依据;③监测点位示意图。6、受托方应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对样品进行留样、保存,当检测结果存在争议时,应按委托方要求免费进行复测、直至满足管理要求。7、受托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现场采样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安全操作流程。8、受托方必须配备专业实验室,配有监测专用仪器设备,有应对突发环境应急监测的能力,监测流程规范,质量控制措施到位。9、受托方承诺所指派的工作人员满足本合同要求且相对稳定,若提供的人员数量无法满足下发的检测任务需求,须无条件立即增加人员委派数量以满足下发的检测任务需求,不得以费用增加为由拒绝。10、受托方应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对样品进行留样、保存,当检测结果存在争议时,应按委托方要求进行复测。11、出现数据异议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对有异议的数据进行免费复测。若复测后仍有异议,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对异议数据进行第三方检测,如第三方结果为受托方数据问题则第三方委托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12、日常工作响应时间要求:委托方发出需求后,受托方必须在4小时工作时间内响应并进入工作状态,响应的判断标准以能否按要求携带监测设备到达现场为依据。13、受托方应按相关安全法规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委托方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规定,承担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受托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委托方损失的,由受托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14、受托方应自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生活住宿、环保、安保等服务过程中需处理的问题和费用均由受托方自行负责。15、受托方必须完成所有相关项目的服务工作,提供所有成果所需的材料等附材,要求到达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应包括按照本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的人员设备等日常运行费用、服务各阶段的协调费、资料费、赶工费,服务成果的验收、报批费,一级服务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费用因素。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16、提交成果质量及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执行。委托业务监测过程中产生的监测结果归采购方所有。受托方对在监测过程中接触到的被检测单位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如违反上述保密规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17、委托方在签订合同后有权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并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18、项目具有特殊性,需提前和技术人员沟通,否则视同默认我司相应要求。19、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季度进行结算,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本部企业环境自行检测外委项目 1.00 套 1、项目名称:本部企业环境自行检测外委项目2、项目概况根据监测时间、时限任务要求,适当调整人员数量以保障监测任务及时完成《本部企业环境自行检测外委计划》中的分析项目,分析项目包括检测计划内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废水监测等,具体分析项目及频次详见附件。3、资格要求1)受托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司注册时间满足三年及以上,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相应环境检测服务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并在山东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注册。2)受托方必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具备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所承担的检测项目包含于证书所附的“检测能力范围表”, 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参数不允许转包、分包(二噁英等特殊项目除外),并不得公布采购方任务信息,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一切损失由受托方承担。3)受托方至少具备20名以上从事采样分析等环境检测工作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要求人员结构较为稳定,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安全操作流程。4)受托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受托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及行政处罚记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受托方应按国家行业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中要求的采样方法、检测方法、仪器校验周期等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合法性。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3份纸质报告和1份电子扫描报告)向委托方交付技术服务成果及资料,并对所提交技术服务成果的质量终身负责。就技术服务成果及资料的有关内容,接受委托方的咨询。5、受托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常规内容(采样方式、采样日期、采样地点、检测地点、检测日期等);②检测内容、检测项目及方法依据;③监测点位示意图。6、受托方应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对样品进行留样、保存,当检测结果存在争议时,应按委托方要求免费进行复测、直至满足管理要求。7、受托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现场采样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安全操作流程。8、受托方必须配备专业实验室,配有监测专用仪器设备,有应对突发环境应急监测的能力,监测流程规范,质量控制措施到位。9、受托方承诺所指派的工作人员满足本合同要求且相对稳定,若提供的人员数量无法满足下发的检测任务需求,须无条件立即增加人员委派数量以满足下发的检测任务需求,不得以费用增加为由拒绝。10、受托方应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对样品进行留样、保存,当检测结果存在争议时,应按委托方要求进行复测。11、出现数据异议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对有异议的数据进行免费复测。若复测后仍有异议,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对异议数据进行第三方检测,如第三方结果为受托方数据问题则第三方委托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12、日常工作响应时间要求:委托方发出需求后,受托方必须在4小时工作时间内响应并进入工作状态,响应的判断标准以能否按要求携带监测设备到达现场为依据。13、受托方应按相关安全法规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委托方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规定,承担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受托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委托方损失的,由受托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14、受托方应自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生活住宿、环保、安保等服务过程中需处理的问题和费用均由受托方自行负责。15、受托方必须完成所有相关项目的服务工作,提供所有成果所需的材料等附材,要求到达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应包括按照本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的人员设备等日常运行费用、服务各阶段的协调费、资料费、赶工费,服务成果的验收、报批费,一级服务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费用因素。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16、提交成果质量及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执行。委托业务监测过程中产生的监测结果归采购方所有。受托方对在监测过程中接触到的被检测单位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如违反上述保密规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17、委托方在签订合同后有权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并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18、项目具有特殊性,需提前和技术人员沟通,否则视同默认我司相应要求。19、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季度进行结算,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投标厂商资质

注册资金 专业资质

公司业绩

相关认证

其他

联系我们

供应采购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 山东省龙口南山工业园南山集团总部办公楼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