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省庄镇2026-1-2地块(40.284亩)土地出让成本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 2026-03-13
项目名称: 泰山区省庄镇2026-1-2地块(40.284亩)土地出让成本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SCDZ-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
中标公司: 泰安华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采购标的物: 土地出让
项目地区:山东 泰安
一、项目编号:SCDZ-2查看完整信息,项目包号: 1
二、项目名称:泰山区省庄镇2026-1-2地块(40.284亩)土地出让成本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泰安华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区迎春路18号泰山汇金国际13楼1306
成交金额:5000.00, 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报价信息:
服务分项名称 技术指标 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泰山区省庄镇2026-1-2地块(40.284亩)土地出让成本 时限要求:1、自资料送达齐全之日起:投资额在300万元以内的项目7个工作日完成;投资额在300-1000万元的项目10个工作日完成;投资额在1000-5000万元的项目15个工作日完成;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20个工作日完成;2、因实际情况,需要延期的,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确定方式:本项目以实际审定金额为基础计算服务费用。甲方义务:1、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提供评审所需资料,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参与评审;2、组织乙方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核定等工作;3、负责与建设单位的联络、沟通、评审结论意见的征求;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评审费用。乙方义务:1、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投资评审的规定及操作规程;2、遵循职业道德规范,遵守评审工作纪律;3、根据项目审查内容和要求,接受甲方对评审业务的监督;4、在项目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法进行各项评审工作。对于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复审,及时答复有关问题;5、配合甲方收集评审资料,参与评审结论的意见征求等相关工作;6、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出具真实、客观、公正的评审报告,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永久法律责任。7、支付评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其他1、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时,评审期限顺延;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时,甲方应扣减评审费,延误时间应扣减评审费=评审总费用×实际延误时间/审查要求时间;实际延误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审查要求时间-非乙方原因延误时间;3、乙方评审出现差错,甲方应扣减评审费,审查差错应扣减评审费=评审总费用×抽查平均差错率;抽查平均差错率=∑(抽查的分部分项工程中介机构或合作者确定额-该分部分项工程复审确定金额)/∑抽查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复审确定金额(注:增减不抵消);4、乙方因提供不真实的评审报告,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 次 5000.00 是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本级
联系方式:评审科 8513231
2026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