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工业品(2#渣浆泵)采购中标公告
- 2026-04-28
项目名称: 2026年工业品(2#渣浆泵)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山东 济宁
询价单号:RA26041601828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20T14:00:00.000+0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6-04-20T17:00:00.000+0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20260416 2#渣浆泵 65CZG-400型 1.0 套 2026-04-28T00:00:00.000+08:00
* 交货地址:山东济宁市汶上县中钢集团山东富全矿业有限公司
* 商务条款: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货。2.设备交货地点中钢集团山东富全矿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3.本次询价最高总价限价为2.5万元(含税13%)4.总价款含税费、运费、装卸等一切费用。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均按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符合标准,质量保证期限为 1 年, 自货到现场安装且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易损件、易耗品、特别磨耗件不在三包范围内)6.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收具发票后60日内一次性付全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汇款或者银行电子承兑。7.违约责任:7.1、如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不可抗力除外),超过3日的需方可对供方进行延期交货罚款,每迟延一 日按合同总价款0.5%罚款,罚款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 5%。超过 13日的视为供方根本违约,供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 30%的违约金,且需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如继续履行,需方可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该笔违约金,供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解除合同,供方除应退还需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承担因未按时交货所造成的需方全部经济损失。7.2、如货物初步验收不合格,需方要求供方免费更换的,经催告后供方仍不更换,视为供方根本违约,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违约责任,供方除应退还需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因到货不及时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的,供方还应全额赔偿。7.3、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质量标准,供方拒绝维修、更换或经维修、更换后仍不能满足需方要求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质保金并追究供方违约责任,供方除退还需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 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赔付金额为不合格产品对应价款的三倍,若该金额不能覆盖需方全部损失的,供方仍应按需方实际损失赔偿。
* 技术条款:1.65CZG-400型渣浆泵,卧式。2.流量Q=90m3/h、扬程H=50m、泵进口:100mm,出口:65mm3.变频电机功率:4~45kw,转速:1450转/分4.过流件:前护套、后护套为天然橡胶
*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
* 报名要求: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生产制造或技术研发、销售,制造类优先
* 备注:上述总价款含税费、运费、装卸等一切费用。
采购商名称: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技术公司